「妳的,莫莫寄來的。」從大K手中接過明信片,剛洗完碗,手還是濕的,幾乎是用掐的方式捏著邊角,先看了署名,我知道我在笑。莫莫因為工作的關係,這兩年出國數次,很幸運地總能收到她從異國寄來的明信片,我喜歡這樣的感覺,接到遠方寄來的明信片。

明信片。一幅從來不熟識的景象,乾掉的墨水印出幾句話,逐字覽讀時,總能想像那人書寫明信片的當下,或坐或站,或許稍作停頓抬起頭看看眼前的景象。明信片,像是小叮噹的任意門,彷彿那幾分鐘的時間,我也在那裏。

有幾次旅行,我也在異地寄了明信片給自己,上面書寫了當時的天氣與心情,有點奇怪,對吧?寫明信片給自己。也許有人就覺得媚俗了,既然是寫給自己,那為何不乾脆寫成日記就好?不一樣,真的不一樣。明信片有空間限制,字句必須精簡,既要精簡,又得是確實的表達,字裡行間盡是無限想像。日記或手札,是自己獨自完成回憶的記錄;而明信片,是一群人共同建立記錄,寫的人、寄送的人、收件人,以及看過內容的陌生人。

至於會寫明信片給自己的人……,我說這樣的人,他的內心,肯定有一塊他人無法觸碰的孤獨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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